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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样悲剧的事件,我们深感痛心和惋惜。以下是对这一事件的几点看法:
1. "交通安全意识的重要性":这起事故再次提醒我们,遵守交通规则、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至关重要。无论是驾驶员还是行人,都应该时刻保持警惕,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2. "责任追究":相关部门应迅速调查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如果是因为驾驶员操作不当、违规变道导致的悲剧,那么必须依法严肃处理。
3. "社会关爱":对于失去双亲的孤儿,社会各界应给予更多的关爱和支持。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这样的家庭悲剧需要我们共同来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4. "交通安全教育":通过这起事件,我们应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特别是对于驾驶员,要加强对他们的培训,确保他们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道德素质。
5. "心理疏导":对于事故中的幸存者,特别是失去亲人的家庭,应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关爱,帮助他们走出阴影,重新面对生活。
总之,这起悲剧让我们再次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举报 -
我们有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不具备的高楼林立,倍儿有面儿的宽阔马路,即便是在三四线城市,然而我们还远远没有与之相符的交通环境。路宽了,车速快了但仍然保持老的交通习惯,道路上的悲剧就有可能更加惨烈。
从这起事故来看,大货车司机显然是将车开过了路中央才发现应该右转,但他的处理是极其不专业的,操作显然就像那些在高速上即将错过出口毫无顾忌道路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私家车司机。
我个人认为这种事故对肇事司机除了以交通肇事罪论处还要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因为这样操作显然是放任将它右侧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处于极其危险的境地而不顾的,对于货运业的职业司机来说就更不应该这样操作,如果车辆是重车这种操作还很容易导致车辆翻车,但凡心智正常的职业货运司机我觉得都不应该这样进行操作的。这也恰恰说明我们的运输也从业者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操作培训都有严重的不到位情况。
通过行政手段动用纳税人的钱来抚养孩子直至成年并不合理,再怎么补偿都会对孩子的成长带来严重的伤害和缺失,政府和行政部门最多可以进行垫付,通过司法手段对货运司机和业主进行相应的追偿,并且监管对孩子成长所开销持续的支付,正所谓冤有头债有主,别什么事情都让全体纳税人陪绑,政府部门可以对费用进行监管并有收支公开的义务。
根源还在解决大货车的乱象,不是从某个单一的环节入手就可以根治的,需要从整个社会的综合体系长远考虑,该进行系统规划就不要怕麻烦不作为,该重罚就要强有力的持续执行,让严重违法者终身背负自己带来的违法后果,做到真正的有所敬畏。
从这些年来管理者从众多货车的严重事故中也可以有所启发,制动失效、超载侧翻、右转弯盲区“杀人”,其实也都可以通过提升货车的配置和技术手段来进行避免,有关部门应该在货车生产的源头强制安装电磁刹车系统,超载告警强制停驶系统,加装右转弯盲区照地镜和语音提示、甚至是360度摄像头和车辆人员识别提示系统,360度全景摄像技术在乘用车上早已成熟,现在很多国产10万元级别的轿车都有这个配置。
我更希望有关部门能把这些提升货车整体安全,降低严重事故的配置强制于货车出厂配置中,这样批量生产也有利于降低成本,即便由此带来货运成本上升需要全社会来通过运费等方式共同承担我觉得也是值得的,如果出厂不安装这个配置,指望目前货运业的恶性竞争前提下,货运行业的雇主是不可能额外花钱安装这些东西的。管理者应该看到宁可全社会在事故发生前共同承担有限的运输成本上涨,也不要事后共同背负人间悲剧的不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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